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出的《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88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全文如下: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盘后,你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直通车披露了拟将控股子公
司钢宝股份分拆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预案。对该重大事项,钢宝股份未同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披露。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分拆上市,属于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应当督促钢宝股份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公平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引以为戒,对上述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做好工作协同,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如存在,请立即纠正。
你公司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整改,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并予以整改。”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