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二、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三、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增加 2021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现场会议要求
1、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大会秩序。
2、为保证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4、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5、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应简明扼要。
发言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股东应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其发言。本次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6、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7、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经检测无发热等症状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进入会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二、网络投票要求
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1)。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情况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其合并后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结果。根据投票结果,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的表决,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表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表决,请按照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1)的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四、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交给计票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公司及时将其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结果。
五、本次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过程中,应当推举股东、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和监事代表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股东对表决结果无异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华阳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21 年度新增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相关信息请查询上交所指定网址 (http://www.se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1-020 号公告、2021
年 5 月 21 号披露的 2021-039 号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拟新增关联交易 25121 万元。
(二)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新增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
华阳集团智联(山西)新材科技 房屋租赁 180
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 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 房屋租赁 6
料有限责任公司
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 劳务费 35
料有限责任公司
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 土地费用 1700
料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借入资金 15000
偶发性关联交
易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借入资金 8000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房地产开 利息支出 200
发有限公司
合 计 25121
二、关联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介绍
1、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 业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志武
注 册 资 金:100526 万元人民币
公 司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20号
经 营 范 围:生产、研制、销售有机、无机化工原料,化肥、
焦炭、电石、橡胶制品、试剂、溶剂、油漆、涂料、农药、润滑油脂及其它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贵金属加工;电子产品及
仪表制造、销售;建筑、安装、装潢;设备维修制造;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化工工程设计;供水;购销储运金属材料、建材、磁材;服装加工;信息咨询;物业服务;污水处理;进出口:商品、技术进出口贸易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只限分支机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煤炭及制品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 业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 册 资 金: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 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 16 号
经 营 范 围: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华阳集团智联(山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企 业 性 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磊
注 册 资 金:50 万元人民币
公 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 18 号 11
层 1115 室
经 营 范 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标准化服务;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人造板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 业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波涛
注 册 资 金:155675 万元人民币
公 司 地 址: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王家庄村(龙川聚集区王
家庄工业园区)
经 营 范 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