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
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及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信托”)
委托理财金额:本次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商业银行发行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及上海国际信托发行的现金丰利信托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外贸业务的特殊性,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资产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提升暂时闲置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资金收益率。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子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银行理财产品
过 34,000 万元,东松融资租赁计划购买不超过 3,000 万元,东贸贸易计划购买不超过 3,000 万元。
本次上述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理财产品额度合计不超过 4 亿元。
2、信托理财产品
国服公司和利泰公司计划以不超过 7,000 万元购买上海国际信托发行的浮动收益型信托理财产品,其中国服公司拟购买不超过 2,000 万元,利泰公司拟购买不超过 5,000 万元。上述年化收益率预计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为风险等级较低且收益相对较好的产品,期限为永续。该产品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提前赎回。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上海国际 信托理财产
信托有限 品 现金丰利 7000 2.95%-3.85% 51.0-134.8
公司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永续 浮动收益 夹层 3.3% 否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充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子公司计划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子公司本次拟购买前述理财产品,是充分考虑了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产品的风险,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上海国际信托发行的低风险性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东松公司不超过 34,000 万元,东松融资租赁不超过3,000 万元,东贸贸易不超过 3,000 万元。
信托产品额度:国服公司不超过 2,000 万元,利泰公司不超过 5,000 万元
以上额度的合计金额不超过 47,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5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针对现金管理项目,依据风险管理目标,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积极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始终坚持以稳健投资的方针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公司实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 立 时 法 定 注 册 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是否为本
名称 间 代 表 本 主营业务 制人 次交易专
人 (万元) 设
上海国 资金信托、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际信托 1981年5 潘卫 510,000 产信托、不动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否
有限公 月 16 日 东 产信托等 比例 97.33%
司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浦东发展银行控股的国有大型信托投资公司,购买该公司信托理财产品在风险控制方面是可控的。
(二)受托方情况
上海国际信托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 2,250,974.71 万元,净资产
1,594,359.90 万元。2018 年 1-12 月,该公司的营业收入 392,436.38 万元,净
利润 170,675.51 万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上海国际信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4,866.15 799,373.56
负债总额 429,478.57 404,689.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2,354.34 366,708.29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05.03 2,058.6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7.63 亿元,本次
委托理财事项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的 17.01%。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六、决策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国服公司、东松公司、东松融资租赁公司及利泰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47,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该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详细审阅了与本次委托理财有关的材料,并听取了相关说明。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是因外贸业务的特殊性,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资产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为盘活子公司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和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理财产品类 尚未收回
序号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型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47,123.29 0.00
2 银行理财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969,800.00 0.00
3 银行理财 50,000,000.00 50,000,000.00 1,152,739.73 0.00
4 银行理财 50,000,000.00 50,000,000.00 1,140,410.96 0.00
5 银行理财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47,123.29 0.00
6 银行理财 50,000,000.00 50,000,000.00 328,80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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