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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7 沪市 亿利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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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亿利:关于收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ST亿利:关于收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ST 亿利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 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 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839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你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
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你公司股票自 6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15 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本所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所已向你公司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依规予以披露,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五、根据公告,目前你公司存放在关联方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大额存款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公司应当尽快收回相关存款,减少损失,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相关关联方应当尽快化解有关风险,不得违规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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