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租赁光伏治沙土地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光伏新能源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长远获得稳定投资收益的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符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同时报告公司监事会。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章良忠、张永春、李星国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