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3-02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2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 亿元且不超过 12 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024)。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3)。
(二)2023 年 3 月 1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794,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最高
成交价为 44.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08 元/股,回购均价约为 35.76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600,512,566.6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因个人资金安排,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连山先生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01%;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开红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1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49%。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79,002,274 100 6,379,002,274 100
其中:回购 0 0 16,794,288 0.26
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6,379,002,274 100 6,379,002,274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 16,794,288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 36 个月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