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 昌鱼 公告编号:2021-020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了优化经营业务结构,更好地促进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淡水鱼类及其它水产品养殖、畜 淡水鱼类及其它水产品养殖、畜禽
禽养殖、蔬菜种植及以上产品的销 养殖、蔬菜种植及以上产品的销售;饲 售;饲料、渔需品的生产、销售;经 料、渔需品的生产、销售;食品经营
营本企业自产水产品、蔬菜、牲猪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本企业自 (对港、澳地区除外)的出口业务; 产水产品、蔬菜、牲猪(对港、澳地区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除外)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 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科技服务及对 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相关产业投资。 科技服务及对相关产业投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相关手续。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了积极贯彻党中央及地方党组织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以及因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工商登记的需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修改条款
修改条款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发挥中国共产党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委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
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司的经营范围为:淡水鱼类及其它水产品养 司的经营范围为:淡水鱼类及其它水产品养殖、畜禽养殖、蔬菜种植及以上产品的销 殖、畜禽养殖、蔬菜种植及以上产品的销售;饲料、渔需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 售;饲料、渔需品的生产、销售;食品经营业自产水产品、蔬菜、牲猪(对港、澳地区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本企业自产水除外)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 产品、蔬菜、牲猪(对港、澳地区除外)的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科技服务及对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相关产业投资。(本条为原《公司章程》第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科技服务及对相关产业
十三条) 投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等事项作出决议; 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条为原《公司章程》第四十条)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点为:公司总部。 点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载明的会议地点为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准。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本条为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七十八条 公司章程规定,或半数以 第七十八条 公司章程规定,或半数以上
上独立董事认为,或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 独立董事认为,或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认为和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认为和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50%的; 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回购本公司股票; (七)回购本公司股票;
(八)公司注册地址或名称的变更; (八)公司注册地址或名称的变更;
(九)对已公告的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变 (九)对已公告的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变
更; 更;
(十)单独或合并持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所 (十)单独或合并持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所
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单独或 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单独或合并持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有表决权三分 合并持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提出要求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之一以上股东提出要求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它事项; 它事项;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半数以上独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半数以上独立
董事认为,或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董事认为,或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认为和股东大 份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认为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本条为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