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公告编号2011—001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12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12 月30 日在张家港市华芳园酒店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 名,实到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戴云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关联人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减少关联方关联交易,
经与公司关联方华芳集团棉纺公司(以下简称“棉纺公司”)协商,拟同意
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收购棉纺公司部分纺纱生产设备。
截止2010 年11 月30 日,上述机器设备资产的账面价值约为1,606.70
万元,并且已经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评
估,双方同意以2010 年11 月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交易价格收购上述
资产。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增强公司生产能力和
业务独立性,减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进一步保障公司股东的
利益。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向棉纺公司购买
资产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秦大乾先生、戴卫清先生、肖景尧先生在华芳集
团有限公司任职,有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公司独立董事高允斌、郭静娟、陈建已对本次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事
宜进行事前议证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拟收购关联方资产行为遵循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同时认为本次资产购买方式合理,有利于
增加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