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2-01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 加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向工商登 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5 月 1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
案》。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总计回购股份 37,443,300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 37,443,300 股(详见公告
2022-004)。
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 比例 本次注销股份 本次不注 股份数 比例
股份类别
(股) (%) (股) 销股份 (股) (%)
(股)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0 0
1,414,659,63
无限售股份 1,452,102,930 100 37,443,300 0 100
0
股份总数 1,452,102,930 100 37,443,300 100 100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阳光照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二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 第二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
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 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
[1997]72 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 [1997]72 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
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 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
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册登记,取得其核发的营业执照,
330000000009109 的《企业法人营业 营业执照号 91330000146150706G。
执照》。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210.293 万元。 141,465.96 万元。
3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照明电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照明电
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 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
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 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
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 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
仪器设备、LED 照明产品的销售;LED 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
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 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
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 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
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 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
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 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
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家
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
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
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
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
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4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5,210.293 万股,现公司的股本结 141,465.96 万股,现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145,210.293 万股, 构为:普通股 141,465.96 万股,其
其他种类股 0 股。 他种类股 0 股。
5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十六)审议批准因本章程第二十 持股计划;
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十六)审议批准因本章程第二十
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6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任何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任何
担保; 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证券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七)证券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7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