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 2020-02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完成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 年 4 月 30 日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8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下列价格较高者:
(1)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
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3)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的50%;
(4)定价基准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的 50%。
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 15 人,预留授予数量 500,000 股,具体
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 获授的权益 占预留授予 占股本总额
数量(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管理人员 217,500 43.5% 0.02%
(3 人)
技术骨干 282,500 56.5% 0.03%
(12 人)
合计 500,000 100.0% 0.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股权收益)的 30%以内。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
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019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7295 元,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19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4%。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20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7903 元,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6%。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2021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8511 元,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 年度中高端酒店营业收入占酒店营业收入不低于
38%。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一)本次授予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于2020年5月21日向公司指定资金账户足额缴纳了 4,090,001.00 元认缴资金。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认购获授股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144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止,首旅酒店已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 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8.18 元,共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 4,090,001.00
元(大写:肆佰零玖万零壹元整),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00,000.00 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剩余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87,722,962 股增加至 988,222,962 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9,109,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3%,本次授予完成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
34.3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说明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更前 本次变动 变更后
无限售流通股 978,891,302 0 978,891,302
限售流通股 8,831,660 500,000 9,331,660
合计 987,722,962 500,000 988,222,962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
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409 万元,则 2020 年—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预留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0 409.00 102.25 153.38 98.84 44.31 10.22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3 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072 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