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签署
2022 年度煤炭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3 日,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山东省
日照市承办的“2022 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开幕,大会举行了煤炭供需企业中长期合同签订仪式。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作为甲方(供方)与乙方(需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集团”)就 2022 年度煤炭供需事宜达成合作意向,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署了《2022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为今后双方进一步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的合作关系,及实现互惠双赢的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协议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法定代表人:舒印彪
注册资本:349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供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 2022 年度煤炭贸易供需总量为 690 万吨,其中:供应乙方甘肃区
域电厂 670 万吨,天津区域电厂 20 万吨。
1、甘肃区域电厂合同数量 670 万吨,由甲方指定的所属单位与乙方指定的下属单位华能供应链平台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它下属单位签署合同;天津区域合同数量 20 万吨,由甲方指定的所属单位与乙方指定的下属单位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
2、对于煤炭的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价格、质量标准、数量确认和质量检验、煤质的奖罚、货款结算与付款、违约责任等事项由双方指定的所属单位依据本协议在年度《煤炭购销合同》中具体约定。
3、本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就 2022 年度煤炭供需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签署了《2022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将进一步实现双方在供需方面的优势互补,达到互惠双赢的战略目标,有利于保证公司煤炭业务的稳定性,有利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意愿的原则性约定,具体执行合同按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执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