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公司章程》《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中恒集团拟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财险”)即将发行的“2021 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认购金额不超过 1 亿元,投资期限不低于 5 年。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北部湾财险为金投集团主发起组建并承担管理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北部湾财险 20%的股份。因此,北部湾财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认购北部湾财险发行的债券,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表决的委员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生、林益飞先生及江亚东先生需对该议案表决予以回避。
二、关于中恒集团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北部湾财险拟增资扩股,公司拟认购不超过 3 亿股,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北部湾财险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部湾财险不超过 16.66%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投集团,金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部湾财险为金投集团主发起组建并承担管理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北部湾财险 20%的股份。因此,北部湾财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出资参与北部湾财险本次增资扩股计划,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表决的委员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
生、林益飞先生及江亚东先生需对该议案表决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莫宏胜 梁建生 李中军
王洪亮 李俊华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