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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6

60025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中恒集团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莫宏胜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董事会本次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选举莫宏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拟接受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聚焦优势细分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及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星”)拟与 Sanum-KehlbeckGmbH & Co. KG(以下简称“德国沙奴姆公司”)、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匀医药”)共同签署《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耀匀医药将对成都金星进行增资,莱美药业拟就本次成都金星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成都金星增资完成后,耀匀医药将持有成都金星 61%股权、莱美药业将持有成都金星 35.1%股权、德国沙奴姆公司将持有成都金星 3.9%股权,成都金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影响公司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拟接受增资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

  李中军            王洪亮            李俊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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