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8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中恒集团(南
宁基地)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52,639,2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0.290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董事会召集,鉴于焦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梁建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3 人,董事江亚东先生,独立董事李中军先生、
王洪亮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焦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已辞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职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9,598,904 99.7111 2,110,100 0.2004 930,206 0.0885
2.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5,662,180 98.3871 15,834,327 1.5042 1,142,703 0.1087
3.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5,662,280 98.3872 15,702,227 1.4917 1,274,703 0.1211
4.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6,359,880 98.4534 15,702,227 1.4917 577,103 0.0549
5.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6,512,280 98.4679 15,681,827 1.4897 445,103 0.0424
6.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莫宏胜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9,248,507 99.6778 3,258,703 0.3095 132,000 0.012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
1 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 86,002,102 96.5855 2,110,100 2.3697 930,206 1.0448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
6 公司关于提名莫宏胜先生为公 85,651,705 96.1920 3,258,703 3.6597 132,000 0.1483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昌松、朱亦辰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