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1-017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市锐
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丰科技”)于 2021 年 6 月 1
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收购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丰文化”)不低于 60%股权。
2、本次拟收购锐丰文化不低于 60%的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签订的意向书旨在明确双方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达成的初步共识,项目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意向书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交易对价的情况及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为框架性约定,具体股权收购协议尚未签署,暂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实际影响。
一、意向书签署概述
1、青海华鼎与锐丰科技于2021年6月1日签署意向书,公司拟收
购锐丰文化不低于60%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意向书仅表示本次股权转让的意向,不代表双方能够最终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将根据磋商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交易对价的情况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相关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其能否签署和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手方锐丰科技介绍
1、企业名称: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04月2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8234811J
4、法定代表人:王锐祥
5、注册资本:9000万元
6、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10号
7、经营范围:音响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照明灯具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服务;照明灯光设计服务;电子设
音响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业;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文艺创作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锐丰科技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9、财务状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锐丰科技
资产总额 97,054.31 万元,负债总额 50,328.56 万元,资产净额
46,725.75 万元,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54,057.14 万元,净利润为
2,270.5 万元。
1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信息披露情况:2015 年 9月 16 日,锐丰科技完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
码 833548。2021 年 1 月 15 日,因调整发展规划,锐丰科技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
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2021 年 5 月 24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
《关于同意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274 号),经全国
股转公司同意,锐丰科技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锐
丰科技遵照全国股转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批准,对历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等信息进行了公开披露。
三、标的公司锐丰文化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30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618713950E
4、法定代表人:陈伟涛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8,000万元
7、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 10 号(厂房一)四楼
8、经营范围:日用家电设备零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灯光设备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体育赛事运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体育运动咨询服务;体育项目投资与管理;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广告业;文艺创作服务;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家用视听设备零售;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社区、街心公园、公园等运动场所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体育设备、器材出租;艺(美)术创作服务;舞台安装、搭建服务;照明灯光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家用电器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演出经纪代理服务;营业性文艺
表演
9、财务状况:(近一年近一期):
锐丰文化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简表(合并)(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228.77 19,367.20
净资产 8,107.65 7,089.96
营业收入 6,742.15 22,351.79
净利润 887.69 1,476.04
10、主要业务情况:锐丰文化业务范围涵盖文化、体育、旅游项目策划运营及融合发展:文体旅 IP 打造及全系统运营、城市整体规划及品牌传播、大型活动开闭幕式文体展演及典礼仪式、主题文化演出及各类舞台精品、市场化高规格原创秀演创制、城市美学设计及生活空间艺术亮化、各类文体场馆运营及资源管理等,致力打造文体旅中国 IP,放大文体旅复合效能,推进业态全面更新升级。锐丰文化业务遍布全国,以及法国里昂、印尼雅加达、新加坡、阿联酋迪拜、韩国平昌等全球各国重要城市。通过各类世界级、国家级、省部级活动的成功举办,赢得各政府部委及业内外专家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锐丰文化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
本次收购的收购标的为锐丰科技持有的锐丰文化不低于60%股权,具体股权比例,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2、收购方式
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
等相关事宜,除本意向书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3、保障条款
锐丰科技承诺,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锐丰科技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持有的锐丰文化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售等事项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锐丰科技承诺,锐丰科技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的锐丰文化信息和资料,尤其是锐丰文化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公司更全面地了解锐丰文化真实情况。
锐丰科技保证锐丰文化为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保密条款
除非本意向书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意向书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5、生效、变更或终止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若锐丰科技和公司未能在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公司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锐丰科技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误导性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五、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1、锐丰文化所处的文化创意设计领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如收购完成,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业绩提供新的增长点。
2、目前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律程序、未实施完成股权收购事项之前,该筹划活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意向书属于框架性协议,双方须在完成对锐丰文化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资产清查及资产评估后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并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权收购意向书》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