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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2 沪市 *ST中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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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2: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600242: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 中昌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厉群南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4 月 27 日、4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近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的意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23 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中
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0)。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4 月 27 日、4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建铭先生书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近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的意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 2022 年 4月 23 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中
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0)。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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