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 中昌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存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块交易,公司股票简称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变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7 月 1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由“中昌数据”变更为“*ST 中昌”。
二、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亚会专审字(2021)第 01110397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24,657,953.56 元,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9,164,929.91 元,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72,950.85。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对照《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的通知》中有关新老《股票上市规则》的过渡期安排,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亚会专审字(2021)第 01110121 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事项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