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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7: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600227: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圣济堂                编号:2022-014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3 月 10 日,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梓化工”)100%股权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盈利能力较弱,拖累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背景
下,公司于 2019 年底筹划出售桐梓化工 100%股权事宜。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
司披露了《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贵州阳
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项工作:

  1、因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贵州圣济
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贵
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桐梓
化工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对桐梓化工 100%股权进
行正式挂牌,挂牌期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信息披露截止的
情况说明》,桐梓化工 100%股权项目自2020年 3月30 日发布信息披露起,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信息披露截止,未有意向受让方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标
的项目所需申请及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的《贵州
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4、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贵州圣济
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0】034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020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和《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5、2020 年 6 月 2 日,经公司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起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再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将挂牌价格由93,333.62 万元调整为 84,000.26 万元,较首次挂牌价格下调 10%,保证金金额
调整为 16,000 万元,挂牌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其
他交易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信息披露截止的
情况说明》,桐梓化工 100%股权项目自 2020 年 6 月 3 日发布信息披露起,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信息披露截止,未有意向受让方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标
的项目所需申请及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的《贵州
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6、2020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
理层继续推进出售桐梓化工 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以第二次挂牌的条件为基础,继续推进标的资产出售事宜,以多种方式寻找意向受让方。待相关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月 26 日公司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7、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八届十次
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出售桐梓化工 100%股权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每 30 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向广大投资者说明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1、在公司积极推进下仍未寻找到意向受让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推进不及预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进行了两次公开挂牌,但始终未有意向受让方摘牌。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继续推进出售桐梓化工股权的相关工作,公司管理层采取与国内多家产权交易所建立联系寻找受让方、通过产权交易会产品推介等形式推进桐梓化工股权出售工作,但截止至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有寻找到意向受让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推进不及预期。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推进期间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桐梓化工
的经济效益逐渐转好,对公司持续经营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背景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9 月桐梓化工
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6,359.32 万元、5,886.56 万元、-169,842.2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8,612.75 万元、8,574.73 万元、-169,855.59 万元,除 2018 年盈利外,连续多年亏损,盈利能力较弱,拖累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将盈利能力较弱的化肥化工业务剥离出上市公司,降低公司经营负担,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但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推进期间,桐梓化工所在产业、行业及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冠疫情爆发后全球高度重视粮食问题,化肥用量普遍提升,我国出口需求大幅增长,化肥产品供不应求,价格达到历史高位。2020 年度桐梓化工实现净利润4,938.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638.62万元,
2021 年 1-9 月桐梓化工实现净利润为 18,824.1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 18,545.94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桐梓化工总资产占公司总资
产的 58.38%,净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 30.97%,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3.77%;桐梓化工的经济效益逐渐转好,对公司持续经营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综上,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审慎判断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连续多年亏损,盈利能力较弱,拖累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背景下,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开始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桐梓化工 100%股权。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主要有:①在公司积极推进下仍未寻找到意向受让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推进不及预期;②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推进期间,桐梓化工所在产业、行业及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桐梓化工的经济效益逐渐转好,对公司持续经营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2)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审慎判断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审慎判断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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