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24-04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18~2024/5/17
预计回购金额 1,500 万元~3,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34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768.5700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539%
实际回购金额 1,500.8379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74 元/股~2.15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18 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四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上
限人民币 3.34 元/股,回购期限从 2024 年 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回购
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本公告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贵
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599,5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5%,购买的最高价为 2.10 元/股,最
低价为 2.0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249,39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2)。
(二)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7,685,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39%,回购最高价格 2.1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74 元/股,
回购均价 1.9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5,008,3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与已披露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
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14,954,654 24.5081 414,954,654 24.50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78,179,547 75.4919 1,278,179,547 75.491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7,685,700 0.4539
股份总数 1,693,134,201 100.00 1,693,134,201 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及原有股份结构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7,685,7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
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
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