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拍卖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20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津 02 破申 70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江股份”)破产重整,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松江股份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 年 6月 17 日,松江股份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根据该方案,管理人依法将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就有关资产处置进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拍卖进展情况
(一)关于拍卖公司所持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松江”)股权及应收债权的进展情况
管理人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8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 9 月 2 日在京东拍卖
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 60%股权和人民币 392,314,731.38 元应收债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但是,以上三次公开拍卖最终均已流拍。
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标的资产以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人民币72,351,897.63元作为转让价款协议转让予上海庄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庄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上海庄恒签订《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上海庄恒已缴纳保证金 14,470,379.53 元及第一期标的资产转让价款 21,705,569.29 元,
剩余价款 36,175,948.81 元将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上述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标的资产的相关交割手续。
(二)关于拍卖公司所持天津松江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江财富”)财产份额的进展情况
管理人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2021 年 11 月22 日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
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公司所持松江财富 99.80%的财产份额。但是,以上两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
2021 年 12 月 10 日,买受人左非在上述资产的第三次公开拍卖处置过程中竞得如下
拍卖标的:标的物名称为截至公司重整受理日即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所持松江财富
99.80%的财产份额;成交金额为 11,861,315.42 元。
2021 年 12 月 23 日,买受人左非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买受人左非已将全部成交价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公司及管理人将对后续过户等手续予以必要的配合。
二、资产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拍卖是执行《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需要。通过剥离低效资产,可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会计处理及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