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08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5年5月13日、6月11日和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向证监会提交
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16年3月18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复文件。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后,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综合考虑融资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保荐机构协商后,决定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向证监会申请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关联方天津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捌仟捌佰叁拾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年利率为8%,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用于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资金流动性及后续项目开发。公司向天津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率为年利率万分之二,手续费在委托贷款发放日一次性支付。
天津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