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丽
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48,181,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本次解除质
押26,59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19,351,02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3.06%。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
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10,44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3%,合
并已质押股份427,174,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98%,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23.95%。
2022年7月12日,公司接到股东陈丽芬女士有关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陈丽芬女士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 26,5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9%,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陈丽芬
本次解质股份 26,59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9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9%
解质时间 2022 年 7 月 11 日
持股数量 148,181,020
持股比例 8.3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9,351,02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3.0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质前累 本次解质后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阳光集团 226,311,454 12.69% 194,000,000 194,000,000 85.72% 10.88%
陈丽芬 148,181,020 8.31% 45,941,020 19,351,020 13.06% 1.09%
郁琴芬 144,300,000 8.09% 122,174,000 122,174,000 84.67% 6.85%
孙宁玲 91,648,980 5.14% 91,648,980 91,648,980 100.00% 5.14%
合计 610,441,454 34.23% 453,764,000 427,174,000 69.98% 23.95%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 司股份 610,441,4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23%。本次质押解除后,阳光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已质押股份 427,174,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9.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95%。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