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18-06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因正在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主要标的资产为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及北京环球财讯中心 B 座 8 楼房产使用权,主要发行对象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 600217,股票简
称:中再资环)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临时停牌,并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连续停牌,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先后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 30 日披露了编号为临 2018-016、临 2018-017 的《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编号为临 2018-030 的《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 日起继续停牌不
超过一个月。
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
案》,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4 日起继
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 日
披露了编号为临 2018-041 的《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
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8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6 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编号为临 2018-055 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8 年 7 月 21 日, 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9), 根据上级部门的反馈意见,并与交易对方沟通,
将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为:拟定标的资产为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拟采用的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调整后的重
组方案正待上级部门审批。
截至 2018 年 7 月 29 日,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期满 4 个月,公司与
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因调整后的本次重组方案正待
上级部门审批,相关工作需要时间进一步推进完成。经审慎评估,为
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7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为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
处置业务。该公司通过与各产业园区签订一体化服务协议,将园区内
固体废弃物通过分类、筛选后集中统一处理,实现资源的循环再生利
用。
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㈡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用的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
调整的可能性。
㈢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签署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 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重组协议。
本次重组方案、交易架构尚未最终确定,未来可能会根据上级部门审
批及与交易对方沟通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并公告的报告书为准。
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任的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进展
公司已聘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联合独立财务顾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
事务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已组织上述中介机构针对标的资产展开全面的尽职调查、审计和
评估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㈤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
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但公司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
企业,尚需先行报请上级部门审批,之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各项工作,与交易对方商洽,选聘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
及的资产范围、程序、方案进行商讨、论证,对拟进行交易的标的资
产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及时
披露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即中国再生
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重组方案正待上级部门
审批。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及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根据上
级部门的反馈意见,并与交易对方沟通,将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为:拟
定标的资产为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拟采用的交易方
式为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 由于公司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
企业, 调整后的重组方案需上级部门审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调整后的重组方案正待上级部门
审批。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股票停牌期满 4 个月(即 2018
年 7 月 29 日)前披露重组方案并申请复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公
司目前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停牌 5 个月内公告重组方案并申请复牌具有可行性。本次
继续停牌有利于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障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
规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尽快申请复牌。
五、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 及时履行本次重
组所需的各项内外部决策程序,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积
极推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上级部门审批程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次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并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公告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
公司预计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方案,
并及时公告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六、预计复牌时间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 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
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即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