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以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租赁事项、关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租赁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重大投资项目指超过董事会审批 批准。重大投资项目指超过董事会审批
权限的所有项目。 权限的所有项目。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租赁事项)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租赁事项)
权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单项投资额 权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单项投资额
在 3 亿元以下的单项对外投资。超过 3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以
亿元的各类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 下比例的单项对外投资。超过最近一期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经审计的净资产 20%的各类投资项目需
施。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后方可实施。
本条规定董事会权限同时还应满 ……
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条规定董事会权限同时还应满
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除上述第一百一十条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