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4-04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0 日、5 月 13 日、5 月 14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
经公司自查并函证,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 条规定的任意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5 月 13 日、5 月 1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向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书面询证,其回复如下:截至本日,除
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5 月 13 日、5 月 1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064,184.08 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1,402,160.37 元。2024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4,181.4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535,816.76 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 条规定的任意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