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亚星客车
股票代码: 6002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 扬州市扬菱路 8 号
通讯地址: 扬州市扬菱路 8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拟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 10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11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4
附表 ...... 1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
稿)》
上市公司、亚星客车 指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柴扬 指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州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
司与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本次发行 指 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6,6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根据《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
限公司与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认购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6,6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认购协议》 指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
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 指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 扬州市扬菱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泉
注册资本 133,9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356780558XF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零部件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汽车(不含小轿车)研究开
发、销售及服务;客车、客车底盘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自营和代
经营范围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实业投资,有
形动产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1-01-12 至 2041-01-11
通讯地址 扬州市扬菱路 8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潍柴扬州 99.27%、0.73%的股权,潍柴扬州的控股股东为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图所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70%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20%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99.27%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0.73%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潍柴扬州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 张泉 董事长 中国 山东省 无
2 王俊伟 董事 中国 山东省 无
3 王其仁 董事、总经 中国 山东省 无
理
4 丁迎东 董事 中国 上海市 无
5 王春鼎 董事 中国 江苏省 无
6 王延磊 董事 中国 江苏省 无
7 董长江 董事 中国 江苏省 无
8 吴永松 董事 中国 江苏省 无
9 钱珠声 董事 中国 江苏省 无
注:2021 年 10 月,经潍柴扬州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选举王俊伟、王
其仁为董事;2021 年 10 月,经潍柴扬州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其仁为总经理,上述人事变动尚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潍柴扬州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为 33,92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债务偿付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112,2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
本次发行股数为6,600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潍柴扬州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将发生如下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