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037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2013年4月,经财政部批准,由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有关业务部及其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的,设立时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改制前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前身为山东会计师事务所,隶属于山东省财政厅,成立于1987年12月。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 2020 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
有合伙人 36 名,注册会计师 276 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66 名,
从业人员总数为 708 名。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20,487.60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9,207.05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涉及的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65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包括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说明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守堂,199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峰,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桂凤,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7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份。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55万元,无其他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分别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时,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