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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星: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ST亚星: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4-065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4 年 7 月 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
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海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胡海华先生、丁迎东先生、张锡强先生、田亮先生、吴永松先生、翟正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高彦女士、温德成先生、滕晓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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