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1-1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新提案: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提出增加《关于原扬子厂区资产转让的议案》(详见 2011 年 6 月 18 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 在扬州市广源丁山大酒店召开。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1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125,23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
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
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125,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125,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 125,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6,588,985.66 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391,499,832.97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84,910,847.3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票 125,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 2010 年度审计过程中,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坚持
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
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
能力,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票 125,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 7,07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关联股东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原扬子厂区资产转让的议案》
同意票 125,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聘请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冯辕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确认了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等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对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
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