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10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吴迪川因出差委托董事陈飞代为表决),部分监事会成员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振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00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收购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扬州客车底盘厂》的议案;
鉴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组建以来,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扬州客车底盘厂(以下简称“底盘厂”)生产的底盘全部提供给本公司,但底盘厂为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对底盘厂不具有所有权,不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今年5月为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关系、集中统一底盘生产,本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接受江苏亚星客车集团公司委托管理底盘厂。同时本公司将所属特种车辆厂、城市客车厂的底盘生产线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出售给底盘厂,现本公司的客车底盘已经全部集中到底盘厂生产,底盘厂已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又因底盘厂是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底盘厂任一交易事项即为关联交易。从理顺资产关系、管理关系、合理避免关联交易、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等角度考虑,收购底盘厂势在必行。基于上述相同原因,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亦同意将底盘厂整体出售给本公司。
截止2002年9月30日,底盘厂帐面净资产为1715万元(未经审计),本公司将与集团公司联合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依据审计、评估的结果,经收购、出售双方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交易价,用本公司的自有资金现金整体收购底盘厂。底盘厂员工劳动、人事关系等全部转入本公司并取消底盘厂的法人资格,使底盘厂成为本公司的底盘生产基地并彻底地消除该项关联交易。待资产收购协议签署完毕,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收购资产、关联交易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