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6-001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1.70 万股 11.70 万股 2026 年 1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
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公司有权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6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70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9,470,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 11.70 万股限制
性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04,267,213 股变更为704,150,213 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3,087,000 -117,000 172,97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1,180,213 - 531,180,213
股份合计 704,267,213 -117,000 704,150,213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实施进展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