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2-02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哈尔滨工
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资产公司”)共同转让公司位于哈尔滨市
道里区买卖街 25 号资产。以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市国资委”)备案的该资产评估价值 1,715.02 万元为底价(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1 月 30 日),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中:房屋建筑物(含地)、
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转让收益由公司收缴;无形资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
由工业资产公司收缴。
● 交易标的: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 25 号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土地。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明升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
表决。
● 交易的审批及相关程序: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哈国资发【2012】73 号文件及针
对该处房产及所占用土地挂牌转让的批复意见,按此处房产和土地的现状进入
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可盘活公司资产,减轻资金
紧张压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 过去 24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共发生的交易:截至公告披露日前的过去 24 个月,
公司与工业资产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工业资产公司共同转让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 25 号办公楼及其
附属设施、土地。根据市国资委 2012 年 5 月 21 日下发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房产及办理土地证有关事宜
的意见》(哈国资发【2012】73 号)及市国资委针对该处房产及所占用土地挂牌转让
事项的批复意见,该处资产以经市国资委备案的该资产评估价值 1,715.02 万元为底
价,按此处房产和土地的现状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中:房屋
建筑物(含地)、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转让收益由公司收缴;无形资产项下的土地
使用权转让收益由工业资产公司收缴。挂牌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与工业资产公司
另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公司董事长于明升先生兼任工业资产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共同转让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于明升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80,000.00 万元
法人代表:于明升
成立日期:2006 年 4 月 14 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南岗区西大直街 161 号
经营范围: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资
本运营和管理及国有产权管理;融资和投资;产权收购、兼并及转让;资产托管。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位于买卖街 25 号资产含办公楼、食堂、车库、住宅两层等附属设施,占地
面积 1,227.3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295.58 平方米(含尚未办理产权手续 531.50 平
方米),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
资产名称 权证编号 备注
号 (平方米) 原值 净值
哈 房 权 证 里 字 第
1 办公楼 1,527.45 3,984,224.42 2,908,754.18 含地
00061124 号
哈 房 权 证 里 字 第
2 食堂 236.63 510,257.90 363,836.32 含地
00061123 号
3 车库 183.75 无 含地
4 二层住宅 183.75 601,552.05 428,631.89 无 含地
5 一层住宅 164.00 无 含地
合 计 2,295.58 5,096,034.37 3,701,222.39
四、关联交易情况
买卖街 25 号资产是公司于 2003 年以 2,997,611.00 元的价格向哈尔滨金工资产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购入的。公司受让该处资产时,哈尔滨金工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仅有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土地证。
2004 年,哈尔滨金工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哈尔滨机械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2006 年,哈尔滨机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轻工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组
建工业资产公司。
2012 年 2 月,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国资委委托,以 2011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买卖街 25 号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众华评报字【2012】
第 24 号《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并将该评估报
告书报市国资委备案,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 1 370.12 1,611.89 1,241.77 335.50
房屋建筑物 2 370.12 1,610.47 1,240.35 335.12
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 3 1.42 1.42
无形资产: 4 103.13 103.13
土地使用权 5 103.13 103.13
资产总计 6 370.12 1,715.02 1,344.90 363.37
根据市国资委 2012 年 5 月 21 日下发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房产及办理土地证有关事宜的意见》(哈国
资发【2012】73 号)及市国资委针对该处房产及所占用土地挂牌转让事项的批复意
见,公司将与工业资产公司一并转让买卖街 25 号房产和土地,以经市国资委备案的
该资产评估价值 1,715.02 万元为底价,按此处房产和土地的现状进入哈尔滨产权交
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中:房屋建筑物(含地)、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转让收益
由公司收缴;无形资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由工业资产公司收缴。挂牌转让
成交后,由受让方与工业资产公司另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公司不再承担相关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转让事项,可盘活公司资产,减轻资金紧张压力,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共同转让资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公司独立董
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
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唐宗明先生认为,上述共同转让资产事项
可盘活公司资产,减轻资金紧张压力。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的过去 24 个月,公司与工业资产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