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00一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81号文核准通过,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于2001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现将本次配股实施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以本公司截至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以现有股本2605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53846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008万股,其中法人股股东可配售234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608万股,内部职工股股东可配售60万股。
经征询意见,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均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因此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量为1668万股。
2、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6.00元
3、股权登记日:2001年9月6日
4、除权基准日:2001年9月7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9月7日至2001年9月20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6、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述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办理指定交易的上交所所属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内部职工股股东在认购时限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7、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配其配股部分时,填写“吴中配股”,代码为700200,每股价格人民币16.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0.153846),不足一股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2)内部职工股股东认配其配股部分时,填写“吴中职配”,代码为702200,每股价格人民币16.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0.153846),不足一股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8、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机构包销。
9、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配股后新增的可流通部分上市时间,将在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内部职工股股东本次配售的股票,在规定期限内暂不上市流通。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询2001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2001年度配股说明书。
咨询电话:5272131 5275057,联系人:朱菊芳,陆冬生。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