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8-080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7月3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以自有资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6,823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2,005,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占截至2018年7月3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495,060,895股,下同)的约0.08%。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其中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8年7月3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增持)。
2018年7月3日,接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增持本公司股份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复星高科技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7月3日,复星高科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以均价港币约40.15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2,005,000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6,823万元。本次增持的H股股份分别占截至2018年7月3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即483,940,500股)的约0.41%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08%。
本次增持前,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946,564,490股股份(其中:936,575,490股A股、9,989,000股H股),占截至2018年7月3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7.94%;本次增持后,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948,569,490股股份(其中:
936,575,490股A股、11,994,000股H股),占截至2018年7月3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8.02%。
(三)前次增持计划
根据复星高科技2017年5月9日及2017年5月24日的书面通知,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自2017年5月9日(含当日)起算12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7,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7年5月H股配售完成前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414,474,545股,下同)的2%(以下简称“前次增持计划”)。
截至2018年5月8日收市,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自2017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8日,复星高科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累计增持本公司8,852,710股股份(其中:4,036,710股A股、4,816,000股H股),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4,508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2017年5月H股配售完成前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37%。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
(四)增持金额及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
/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8年7月3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增持);具体增持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
由于本公司同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控股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须遵守两地市场之规则要求,故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18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2日。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
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复星高科技承诺,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