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4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
8 月 31 日披露。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
于延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司编号:2024-044)。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对其中提到的问题展开整改,由于需整改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截止到 8 月 30 日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未完成全面整改,2024 年半年报不能如实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审议结
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获得半数通过,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无法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如
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止目前,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工作,公司已经做好接受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准备,并将持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
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做好整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司编号:2024-044)。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进入告知书》后,对其中提到的问题展开整改,由于需整改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截止到 8 月 30 日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未完成全面
整改,2024 年半年报不能如实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现有委员 3 人,会议以 3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未能通过该议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对外披露。审计委员会未能通过的理由如下:审计委员会认为自锦州港接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全力整改,但未能完全整改到位。
二、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
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9 月2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报告披露后复牌;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公司将本着为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慎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使得半年报更能准确反映公司整改工作成效和运营状况,同时积极持续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监事等相关各方进行沟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半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
并确保尽早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在公司申请延期
至 8 月 31 日披露后,仍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时未能过半数通过,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如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9 月2 日开市起停牌。如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报告披露后复牌;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止目前,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定期报告事项的相关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