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 /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 /锦港 B 股 公告编号:2023-05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180,998,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04%。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东方集团计划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 4,000 万股公司
A 股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023 年 5 月 6 日、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6)。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至 2023 年 7 月 2 日,东方集团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89%。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100,114,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收到东方集团发来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截至 2023 年 8 月 3 日,东方集团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 A 股股份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977%。
东方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东方集团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80,998,333 9.04% 协议转让取得:171,21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9,788,333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价格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
名称 (股) 例 减持期间 方式 区间 (元) 成情况 量(股) 持股
(元/ 比例
股)
东方 2023/4/6 集中 2.96
集团 40,000,000 1.9977% ~ 竞价 - 127,455,916 已完成 98,417,633 4.92%
2023/8/3 交易 3.42
注:本次减持计划起始日至 2023 年 8 月 3 日,东方集团还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7,63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4%。
以上减持总金额未扣除相关税费。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