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294,348,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7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经营需要,东方集团计划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 4,000 万股公司 A 股股份,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公司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收到东方集团《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锦
州港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 议 转 让 取 得 :
东方集团
5%以上非第一 171,210,000 股
股份有限 294,348,001 14.70%
大股东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公司
123,138,001 股(注)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01 年 6 月实施了 200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东方集团获得红股及转增股份合计 8,560.50 万股;
2.公司于 2009 年 6 月实施了 200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5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0.5 股,东方集团获得红股及转增股份合计 5,136.30 万股。
3.东方集团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3 万股。
4.东方集团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50 万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东方集团 不超过: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2/9/30 按市场 协议受让 自身经
股份有限 40,000, 2% ~ 价格 及历次送 营需要
公司 000 股 持,不超过: 2023/2/28 转股
40,000,000股
本次东方集团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于减持公告披露日
(2022 年 9 月 8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东方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东方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