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5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5 月 31 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招商局(辽
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辽宁”)签署了《关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其持有的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即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1.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招商局辽宁(以下简称“本次划转”)。具体内容详见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8)。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
来的通知,招商局辽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45 号)以及《关于核准豁免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546 号)。
至此,公司第一大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下的生效条件均已获满足,无偿划转协议已生效。在无偿划转协议下的交割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相关方豁免)后,相关方将根据无偿划转协议安排办理本次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划转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