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3-03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船资产处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拥有的“锦港五号”拖船资产出售给中交一航
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出售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为1,809万元。
● 本次资产处置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一、交易概述
1、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拥有的“锦港五号”拖船资产出售给中交一航
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出售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为1,809万元。
2、本次资产处置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
资产处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
调查。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47号
4、法定代表人:朱明春
5、注册资本:伍亿元
6、主营业务:港口与航道工程、堤防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船舶拆
改制造、营运船舶的修理与改建等。
7、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交易对方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
有限公司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港口建设施工单位之一。
9、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中交一航局
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0.63亿元,净资产为7.67亿元,2012年营业收
入为34.58亿元,净利润为0.85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名称:“锦港五号”拖船
2、船舶种类:推轮
3、权属状况: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船舶
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号码为030302000007号,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抵押、
担保、查封等其他项权利限制,无未决事项。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锦港五号”拖船由天津新河船厂在1995年10月建
造完成,1996年1月2日验收投入使用,购建拖船原值22,855,448.51元,截
止2013年6月30日,累计提取折旧费21,372,695.29元,账面净值为
1,482,753.2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船将于2014年1月达到使用年限,目
前该船体机械设备已到大修周期,“锦港五号” 拖船继续使用将增加维修成本和
日常费用开支。公司现有拖船5艘,2013年11月30日又可以交付使用一搜拖
船,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作业需要。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已经评估事务所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事务所名称:辽宁正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12 年12月31 日
3、评估方法: 成本法
4、评估重要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不改变用途继续使用假设
5、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2012 年12月31日)拖船资产的评估值约人民
币1,809万元。
6、成本构成:采用重置成本法,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重新建造
一艘相类似新船的重置成本即评估原值3350万元,因从1995年到2012年年底期
间材料费、人工成本、税费等有所增加。
7、评估增值原因:该项资产在18年前以低位价格购买,结合资产状况、技
术程度、新旧程度、维修保养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的成新率,因评估成新率大于账
面成新率,引起评估增值。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1,809万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船款。
5、交付日:移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日内
6、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其对转让的船舶享有所有权,船舶
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
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
开支等均由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在合同
签订后10日内将购置款付给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如未按时付款,每日按合同
额的0.5%向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罚款。
8、支付能力分析: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付款方具有资金支付能
力,该比款项可收回。
五、涉及本次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出售资产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可增加公司现金流和收益,预计交易净利润为1,217万元。
七、备查文件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