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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9:吉林森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结果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4

600189:吉林森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结果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 2020—04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

      司法划转结果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划转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权益变动比例为-2.6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020 年 6 月 23 日,森工集团持有的 19,100,000 股股票已通过司法划转
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划转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6%。本次司法划转已经执行完毕。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 216,254,0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17%,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为-2.66%;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共持有本公司 221,173,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因债务纠纷,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

将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19,100,000 股限售流通股,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被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公告刊登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2、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森工集团通知,因森工集团合同
纠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 10 时起至 2020 年 1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 http://sifa.jd.com)拍卖被执行人森工集团持有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189)
19,100,000 股限售流通股(公司公告刊登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3、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查询了“京东拍卖” (http://sifa.jd.com)
网络平台,本次拍卖流拍(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4、2020 年 2 月 6 日 10 时至 2020 年 2 月 7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
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查询了“京东拍卖”(http://sifa.jd.com)网
络平台,本次拍卖流拍(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2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6、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动,森工集团持有公司的 19,10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被司法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抵偿等额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235,354,0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83%;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持有本公司股份 4,919,0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9%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本公司 33.52%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 216,254,0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17%;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共持有本公司
221,173,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5%。

  3、本次森工集团权益变动比例为-2.6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森工集团持有的 19,100,000 股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划转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森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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