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56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1148.8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公司股票1148.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9%。
一、公司基本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或“公司”)前身为西安凯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10月经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函[1998]33号文批准,凯卓工贸变更为海星科技。1999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1999]53号文批准,西安海星科技实业(集团)公司、北京阜康对外贸易公司、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海惠计算机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协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于1999年6月发起设立海星科技,以上网定价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68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0185。上市时的股票简称为“海星科技”,现股票已更名为“格力地产”。
2010年1月30日,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月15日,西安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目前持有注册号为[6101311000183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鲁君四,住所地为珠海市情侣北路3333号28栋201室,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现任职依据
董事长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鲁君四 董事 男 48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总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刘泽红 董事 女 47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李永奇 董事 男 52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郑文森 董事 男 43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方荣岳 董事 男 50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郭国庆 董事 男 52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徐卫东 独立董事 男 56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黄燕飞 独立董事 女 43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刘兴祥 独立董事 男 41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监事会主席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鲁涛 男 45
监事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高凌云 监事 男 42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陈卓 职工代表监事 女 36 职工代表大会
林强 副总裁 男 49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周琴琴 副总裁 女 49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江力 副总裁 男 48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王绪权 副总裁 男 43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财务负责人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黄华敏 男 44
董事会秘书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2012年至2014年业绩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总资产(万元) 1,851,876.13 1,567,190.75 1,274,729.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328,587.07 296,486.81 254,260.94
(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146,630.33 216,360.14 162,36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1,316.22 35,276.80 32,137.14
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004.16 30,073.01 28,666.3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0.61 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 0.61 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2 13.21 14.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27 11.26 13.21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元/股) 5.69 5.13 4.40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管理技术人员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1148.8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公司股票1148.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9%。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激励对象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确定。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原则如下:
1、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在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相关公司员工。
2、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加本计划;
3、在股票期权授予日,任何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不得参加本计划,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的除外;
4、在本计划项下股票期权授予日之前,激励对象如发生职务变更、离职、退休、死亡或者丧失劳动力等情形的,董事会根据前述原则确定是否纳入本计划;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不得参与本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16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骨干,并适当向年轻的基层业务骨干和对公司成长有贡献的老员工倾斜。
公司以上述人员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是希望通过使其拥有公司股权参与公司利润的分享,增强核心员工对公司的凝聚力,形成一种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企业文化。公司认为本次股权激励的人员范围是合理的,对该部分人员进行激励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 占本计划拟授 占公司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予股票期权总 总额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