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事项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关联交易事项
管理团队与公司以同等条件跟投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风险,强化股权投资相关人员的风险约束和激励,有利于实现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有机结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正。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委员:卢馨、储小平、韦俊、邓春华、刘立斌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