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 2022-01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安动力”)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经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054 号公告)。
自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至目前,公司完成了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且有部分激励对象发生了职务调整、离职的情形。同时,为更好实现激励目的,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并结合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对象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241 人,激励对象具体范围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修订后:
本计划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243 人,激励对象具体范围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二、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修订前: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371.73 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46,208 万股的 2.969%。
修订后: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370.39 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208 万股的 2.966%。
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修订前: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股票总量比例 的比例
陈笠宝 董事长、党委书记 14.03 1.02% 0.030%
靳松 董事、总经理 13.70 1.00% 0.030%
李学军 董事、党委副书记 11.24 0.82% 0.024%
孙岩 总会计师 13.51 0.98% 0.029%
宫永明 纪委书记 11.24 0.82% 0.024%
刘波 副总经理 11.24 0.82% 0.024%
王福伟 副总经理 11.24 0.82% 0.024%
王江华 董事会秘书 7.63 0.56% 0.01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1,277.90 93.16% 2.766%
干(合计 233 人)
合计 241 人 1,371.73 100.00% 2.969%
修订后: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股票总量比例 的比例
陈笠宝 董事长、党委书记 14.03 1.02% 0.030%
靳松 董事、总经理 13.70 1.00% 0.030%
李学军 董事、党委副书记 11.24 0.82% 0.024%
孙岩 总会计师 13.51 0.99% 0.029%
宫永明 副总经理 11.24 0.82% 0.024%
刘莹彬 纪委书记 11.03 0.80% 0.024%
高冠中 副总经理 11.03 0.80% 0.024%
于忠贵 副总经理 11.03 0.80% 0.024%
刘波 副总经理 11.24 0.82% 0.024%
王福伟 副总经理 11.24 0.82% 0.024%
王江华 董事会秘书 7.63 0.56% 0.01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1,243.47 90.74% 2.691%
干(合计 232 人)
合计 243 人 1,370.39 100.00% 2.966%
四、本计划的授予日
修订前: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修订后: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解除限售考核同行业/对标企业的选取
修订前: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机构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若某同行业企业或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或异常值,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或更换。
修订后:
在计算对标企业业绩时,均不含各样本因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机构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若某同行业企业或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或异常值,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或更换。
六、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预计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的市场价格确认其公允价值,以授予日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股份支付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授予数量和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假设授予日在2021年12月,授予限制性股票1,371.73万股,当前按照2021年11月9日收盘价预测算,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预计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激励总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5,143.99 154.32 1,851.84 1,781.11 955.92 400.80
修订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的市场价格确认其公允价值,以授予日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股份支付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授予数量和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假设授予日在2022年3月,授予限制性股票1,370.39万股,当前按照2022年3月2日收盘价预测算,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预计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激励总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5166.37 1394.92 1859.89 1220.55 581.22 109.7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