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 2022-021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条款 原规定 拟修订
公司的经营宗旨:让消费者满意、使合作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时尚集团,铸百年企
《公司章程》
者发展;装点人生、回报社会;创国际品 业;让人人变得更美好。
第十三条
牌、铸百年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公司章程》 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第二十九条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
个月时间限制。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提起诉讼。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公司章程》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第四十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项; 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交易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
事项; 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分之三十的事项;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章程》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第四十一条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提供的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
资产10%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供的担保; 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供的担保。
产30%的担保; 公司或子公司为销售产品提供按揭担保不
(七)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包含在本章程所述的担保范畴内。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的担保;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