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81号文核准,并于200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配股说明书》。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27元。
2、配售对象:2003年7月31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配股比例和数量:以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6476.42万股为基数,以102.307的比例进行配股。其中:国有股股东可配5010.3084万股,华虹集团承诺以现金认购其可配部分的2%,即100.2361万股;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其可配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4678.596万股。
4、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31日。
5、除权交易日:2003年8月1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3年8月1日上午开盘起至2003年8月14日下午收盘结束(期内券商营业日)。
7、缴款地点及办法
1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述缴款期内,凭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贝岭配股”申报单,股票代码“700171”,每股价格为7.27元;配股数量的上限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上海贝岭”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2307)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2 国家股配股,由国家股股东到上海贝岭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8、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由本次配股的承销团包销。
详细情况请参阅200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