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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171 股票简称:上海贝岭 编号:临 2017-46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 关于核准上海贝岭股份
有限公司向亓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7】
1765号) ,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 一、核准你公司向亓蓉发行9,417,638股股份、向陈强发行6,579,445股股份、
向深圳市宝新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773,323股股份、向吴晓立发行
1,806,122股股份、向朱奇发行903,060股股份、向刘凯发行516,034股股份、向苗
书立发行516,034股股份、向赵琮发行516,034股股份、向邱波发行516,034股股份、
向蒋大龙发行258,0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4,5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 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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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