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9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 53 号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1.01 发行债券的规模 √
1.02 发行方式及对象 √
1.0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1.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
1.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1.06 挂牌转让方式 √
1.07 募集资金用途 √
1.08 增信机制 √
1.09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1.10 承销方式 √
1.11 偿债保障措施 √
1.12 交易流通场所 √
1.13 决议的有效期限 √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69 太原重工 2021/1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请持
上述有效证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太
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 53 号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登记。股东也可邮寄或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办法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 53 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361155 传真:0351—6362554
联系人:雷涛、裴沛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01 发行债券的规模
1.02 发行方式及对象
1.0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1.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1.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06 挂牌转让方式
1.07 募集资金用途
1.08 增信机制
1.09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10 承销方式
1.11 偿债保障措施
1.12 交易流通场所
1.13 决议的有效期限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