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3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事宜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通知,巨化集团公司已于2013年6
月17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
委”)下发的《关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
[2013]3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原则同意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巨化股份”)A股配股方案,即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
1,416,918,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高于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
售总股数为不高于425,075,520股。
二、原则同意巨化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在本次配股发行
完成后,巨化集团公司仍为巨化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公司配股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备查文件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
产权[2013]30号)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