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115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半年报
有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再次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交易所关于2021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问询函》中所述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涉及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以及需要进行回复的人员较多,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于2021年10月12日前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由于问询函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补充,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公司申请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5个交易日,即于 2021年 10 月 19 日之前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