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15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关于督促*ST新亿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等事项的新亿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2021】2928号),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称,公司以0元作价收购山东亿翔源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亿翔源”)41%股权,交易定价符合标的的公允价值。鉴于上述事项对投
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做好以下信息披露工
作: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
收入扣除》的规定,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
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应当扣除。请公司再次核查取得亿翔源股权付出对价是否显失
公允,充分论证相关营业收入是否符合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标准。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
营业收入可能应予扣除并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重整投资人应当严格遵守本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九条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份限售
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卖出所持公司股票。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督促重
整投资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限售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7号)
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终止上市风险。
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应立即披露函件内容。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
求。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